【实用】装修合同范文集合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装修合同 篇1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复印件附后):
甲方在拥有一套新住宅,决定进行装修。乙方在长沙市从事家庭装修施工工作多年,有能力承接甲方住宅装修施工任务。在此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1、泥工基本完成,支付元。
2、木工基本完成,且除油漆工以外的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元。
3、油漆工基本完成,支付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交付给甲方,支付元。
5、入住三个月后,支付余款元。
6、增加的工程量,经双方商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支付。
四、设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图纸一套,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2、乙方须按图纸进行施工,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尺寸或位置,但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3、水电施工图,由甲乙双方在现场确定位置后,由乙方画草图,交甲方认可后施工。
4、有关部位未作设计的,甲方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后施工。
五、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3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六、乙方工作: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4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8、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采购的材料送到现场时,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4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正负不超过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5退回供应商。购买的材料按乙方要求放置在工地处,由乙方负责保管。
4、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有义务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日清日结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八、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相关施工效果及工艺标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而需返工,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的不解之处需及时与甲方沟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煤气管道迁移、电器安装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9、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已完工的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洁具、木门等。如因乙方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10、在进行瓷砖石材铺贴、厨柜洗漱台等安装时,乙方应与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而擅自安装,导致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乙方应立即进行整 ……此处隐藏13890个字……号令)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t18883-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
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
10-2. 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七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 (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
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4-4. 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1、
2、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
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六:阶段验收通知单;
附件七: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八: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及 释 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