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土地租赁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土地租赁合同1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做好林业综合开发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洲滩土地转包经营和林木资产转让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位置和面积
1.甲方将新洲滩总土地面积(包括甲方《森林证》中湖北华林公司出租的土地面积,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过亩的按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分包地块的四个边界为东、南、西、北。详见鄂城林正字(20xx)第000671号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滩属于长江流动沙洲滩。合同期内,新洲滩土地面积减少超过总面积的%时,根据土地减少比例相应减少合同费用;因自然原因或乙方开发导致土地面积增加的,不增加合同款。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年。
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的合同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
三、土地承包资金、林木资产等资产转让费的确认和支付方式
1.土地承包基金的确认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费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承包费总额为元,其中:
(1)从至,四年合同金额为万元(元/亩×年)
(2)年至年,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元/亩×亩)
2、森林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甲方拥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人民币10000元,其中中熟林暂按m3计算,中幼林按株计算,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中熟林的实际蓄积量应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应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评估量与暂定m3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则当根据下文第3段第1条支付余额时,该差异的累计价格将相应增加或减少。
(2)甲方同意将房屋、机器设备(详见财产清单)等属于甲方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万元(按原值的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年至年应支付的土地承包费、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出让金合计人民币10,000.00元,乙方在甲方负责变更并移交给乙方的同时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剩余的542.1万元在乙方收到变更后的《林权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应自年起一次性支付承包金和元土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资金和资产出让金;
2.合同期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森林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忻州滩涂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人)之间的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承担;
6.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享有持续有效的合同管理权;
7.合同期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人应减免甲方相应的土地承包费和甲方发放的救灾资金的义务,甲方应及时足额移交给乙方。如甲方需要办理手续,甲方负责及时协助;
8.甲方应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前将土地移交给乙方经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合同期内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合同期内,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树木;
3.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内,乙方应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承包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合同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土地承包费和资产转让费;
6.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使用。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树木等资产;
8.合同期内,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延期或免除支付合同款,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减税和发放救灾资金;
9.合同期内,为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率,乙方可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作物,但合同费用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建设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并享有所建设施的所有权;
11.乙方有权转让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收取转让收入。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终止与发包人的合同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等相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时,乙方有权处分承包土地上的树木等资产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或要求甲方按现行评估价格购买;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合同款、森林资产及其他资产的转让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未付款额0.5%的滞纳金。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期内,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未支付合同款1%的违约金。
3.合同期内,因甲方或发包人原因,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两倍;
4.合同期内,如因甲方或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8.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期满(月底)后,甲方应于(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超过2个月不能及时移交的,乙方免收当年土地租金,甲方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林业局一份,孙艺程林业局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乙方:
公证处: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 ……此处隐藏13591个字……故造成他人损失,拖欠债务及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及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注如地震、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双方应以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需于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需取得对方同意并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如双方协商不一致,继续履行本合同。
6、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土地权属不清或村民发生纠纷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厂房建筑的总投资和搬迁工厂引起的搬迁费用等)。
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本合同所属土地,属厂房赔偿及搬迁补偿的费用归乙方所有,属土地补偿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协商补偿时双方代表必须在场。如政府占用该地修建道路等,甲方必须减少已占用面积的租金,破坏厂房及设施损失由政府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8、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约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有补偿,按本条第(7)款处理。
9、乙方应依法经营,及时交纳各项税费,支付工人工资和当地部门规定的各项规费(包括通过乙方招商使用厂房的其他单位)。
10、甲方必须完善厂区周围的道路设施及排污渠道的畅通,如乙方施工过程需要增加泥土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安排取土的地方给乙方挖掘。
11、土地使用税及土地营业税(含土地出租所得税及各类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1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土地转租,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不得将土地上建筑转让或抵押,否则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及抵押,造成后果的,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理
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具体合同条款另行协商)
2、合同期满后,所有不动产如厂房建筑物归属甲方所有,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产品、零件、电器用品等归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或因乙方违约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接到甲方解约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搬迁,将土地和厂房归还甲方,厂房移交时应保持结构完整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得拆除水电、通讯及门窗等基本设施。
十、预付款、押金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租地押金。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本合同所引起的费用(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租地押金民币____万元整,不得延误。若合同期内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村民会议
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有____%以上签名确认有效,因甲方未履行上述手续,造成乙方损失的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配合
为确保乙方对土地的有效的使用,甲方保证在交会土地使用时完成地面附着物及四至范围认定,乙方在兴建厂房及生产过程中,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十三、招商限制
乙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引进重大有损坏环境污染的工厂(例如:电镀厂、电路板厂、废旧电器分解厂、洗水厂等)否则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15出租方:
承租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坐落: 总面积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人民币,总计 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 %。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日期: